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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书馆勤工俭学学生管理制度
2021-11-25 09:46  

 

 

为进一步规范图书馆学生勤工助学工作,促进勤工助学活动健康、有序开展,保障学生合法权益,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,发挥勤工助学育人功能,培养学生自立自强、创新创业精神,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,根据学院有关文件精神,结合图书馆实际情况,制定本制度。

一、申请图书馆勤工俭学的条件

1.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道德品行良好。

2.学习努力,成绩合格,积极上进,身体健康,能胜任工作。

3.有一定的课余时间,能保证按时参加勤工俭学工作。

4.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,给予优先考虑。

二、规章制度

1.图书馆将根据实际需要,对人员、时间、岗位进行统一调配。

2.学生必须服从本馆的工作安排,不拈轻怕重,彼此团结协作。

3.学生坚持劳动纪律,准时上、下班,到馆后由老师签到不得迟到、早退。

4.在岗不得做与岗位职责无关事情。若发现上述情况经批评教育2次不改者,图书馆有权取消其勤工助学资格。

5.如遇到课程临时调整或临时性的学生活动与工作时间相冲突,必须向负责的老师请假,否则视为旷工,无故缺勤一次给了警告,二次取消勤工俭学资格,以后不再安排勤工俭学岗位,并上报校学生处。

6.服从值班老师的安排,如有异议,可向负责的老师提出,不得擅自离岗。工作中要团结协作,配合老师认真完成任务。

7.每学期末根据学生每月工作考核情况,考核合格的继续留用,达不到要求的,按竞争上岗排名顺序人员递补,结果及时反馈给学生处。

8.对违反校规校纪和图书馆岗位职责的勤工助学学生,将取消助学工作。

9.受聘勤工助学人员应协调好勤工助学与学习的关系,不得因勤工助学影响学习。

10.受聘勤工助学人员遇到特殊情况需要退岗,需要提交书面申请解聘。

三、劳动报酬的发放

每月初把统计上月勤工俭学学生的实际工作量审核后,图书馆办公室将会填写工作补助表,交学生处、财务处审核发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