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,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全省151所高校2023届毕业生就业工作进行综合考评,我院被评为就业工作“绿灯”先进高校。
为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部署要求,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开展试行高校就业工作“红黄绿”亮灯分类管理服务措施,采用综合性指标对高校就业工作进行科学评价,将高校划分为就业工作“绿灯”先进高校、“绿灯”合格高校、“黄灯”提醒高校、“红灯”警示高校。学院通过了初次毕业去向落实率、困难家庭毕业生就业、就业工作合格评价、“四不准”“三不得”执行情况等指标综合考评,全部指标达标,被评为“绿灯”先进高校。
长期以来,学院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,坚决贯彻“稳就业”“保就业”决策部署,全面落实就业工作“一把手”工程,以提升就业质量为核心,不断完善教育、指导、管理、服务为一体的毕业生就业体系,实现毕业生更加充分、更高质量就业。下一步,学院将以此次评价为契机,将毕业生就业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,以更高标准、更严要求推动各项工作落实,打造全员抓就业、促就业工作格局,以扎实有效的工作举措全力做好2024届毕业生就业工作。(胡文丽供稿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