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部门、二级学院:
为进一步加强学院科研数据的建设和管理,支撑教师数字画像建设,现组织开展科研管理系统成果录入工作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成果录入范围
前期未录入科研管理系统的纵横向科研项目、论文、著作、专利、获奖。
二、佐证材料要求
1.纵向科研项目佐证材料需提供申报书、立项文件、结题证书;
2.横向科研项目佐证材料需提供合作协议、到款证明。
3.论文佐证材料需提供知网(或万方)检索页截图、查重报告、期刊封面、目录、正文页,外文论文需提供检索报告;
4.著作佐证材料需提供封面、编委、版权页;
5.专利佐证材料需提供专利证书;
6.获奖佐证材料需提供获奖文件或证书。
所有佐证材料须做成PDF格式上传。
三、其他要求
1.每项科研成果只录入一次,由第一完成人负责录入。参与的外单位省一类及以上科研项目需带纸质材料到科技处备案,其余外单位成果由学院首位完成人录入。
2.请务必确认录入信息与成果原件中的信息一致,确保成果的真实性、准确性、完整性。审核后的数据也作为职称评聘材料审核依据,审核中发现学术不端问题,将按照学院有关规定进行处理。
3.所有成果请于11月21日前完成录入,请各部门做好督促工作。
科技处
2024年11月14日